日前,乐清市经信局会同环保局,邀请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的能源专家和环保专家组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组,对乐清市清洁生产创建企业进行审核验收。乐清市浙江永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接受并通过了审核验收。
审核验收组听取了各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汇报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情况介绍,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并对审核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查。
浙江永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重视清洁生产工作,在编制机构的指导下,设定清洁生产目标,成立清洁生产审核小组,明确审核重点,并按规定完成了无低费、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专家组原则同意浙江永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同时,专家组强调,编制机构要提供清洁生产的方法和思路,这样企业才能在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开展持续清洁生产。
乐清市十分重视清洁生产工作,强化政策补助,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对通过市级、省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和8万元的奖励。
(新闻来源:浙江省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