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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鼓励企业牵头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

2017-09-12 14:21阅读数:2142

    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承担重大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已成为城市竞争的一个新趋势。

    以上海为例,上海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研发转化平台。比如,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集聚了一批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圳也于今年初实施了“科技创新十大行动计划”,建十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建十大诺贝尔科技学家实验室、设立十大基础研究机构、打造十大海外创新中心等,对新一轮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升级进行布局。

    为鼓励杭州市企业积极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承担重大创新载体平台建设,杭州市委市政府在2043年出台《关于深化改革 加强科技创新 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43】43号文),对杭州市企业承担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进一步给予资金支持,明确原则上按省扶持经费1∶1比例予以配套。

政策条款

   支持企业建设高层次重大创新载体。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外地企业,承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创新载体,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杭州市企业牵头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任务的,原则上按省扶持经费1∶1比例予以配套。

适用对象

    该条款的适用对象为承担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的在杭注册企业。

政策核心点

    对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任务的,原则上按省扶持经费1∶1比例予以配套。

未来趋势

    早在去年,浙江省就下发了《关于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要求,“我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的,予以最高3000万元支持。”

    随后,杭州也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 加强科技创新 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杭州市企业承担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进一步给予资金支持。目前,杭州市科委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完善政策保障机制,研究出台有突破性的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支持引进创新载体、培育创新人才、激发创新活力。

 

(新闻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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